灵之光辩论赛决赛
2018-04-10 11:19:35 作者 / 学记团 夏妍冰 来源 / 学记团

3月27日下午,2017年民族魂“灵之光”辩论赛决赛在六楼模联教室举行。比赛双方班级是高二2班与高二4班。莅临本场辩论赛的五位评委是周琳燕老师,董玉梅老师,朱橙老师,高大帅老师和李启翔老师。


本场辩论赛的辩题是“国家观念是无私的/有私的”。高二4班持正方观点国家观念是无私的,而高二2班持反方观点国家观念是有私的。

 

“天下为公”——高二4班以1919年的五四运动为例,以我国无数支边群众为例,以革命烈士董存瑞为例,向大家证明了国家观念是集体观念,而为国家奉献则是每一个人无私的国家观念。他们从“自私”的定义出发:自私是只顾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他们以此为基准,论证了一个充满了只注重个人利益的人的国家是不会存在也不可能维持存在的。

 

而高二2班则认为,国家观念反映了人们认为的国家存在的根本利益,不仅是在斗争中,还在于它在保障人身生命权之上对于更多其他利益的的满足。人们愿意给国家交税,愿意给国家效忠,是因为他们觉得这一切付出会让他们在有一天受益。“人不是天使,人在利益中选择国家,国家的利益是人们追求的利益。国家观念更不可能无私。“

 

在问答、自由辩论环节,双方就“自私”的定义以及国家观念的定义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正方坚持认为自私是一个贬义词,因此自私的人,不为他人考虑的人是“小人”;他们不为他人考虑,在他们的心中连国家观念都可能是不存在的。而反方则认为自私是人之常情,每个人都会为自身利益考虑——“承认自己是自私的并不是什么羞耻的事情”,因此,因为国家是由一群追求自己利益的人组成的,国家观念是自私的。

 

而在即兴辩论环节,两位即兴辩手抽到了辩题“远距离是/不是爱情的绊脚石”。尽管只有非常短的临场准备时间,两位辩手依然从容不迫,为大家奉献了一场关于爱情的精彩辩论。

 

最后,经过五位评委的评分,胜出的冠军是高二二班,而赢得最佳辩手的是高二四班林子煜同学。


审稿:童孝慈 王静